一般侵權行爲的歸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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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權行爲的歸責原則
律師解析:一般侵權行爲的歸責原則有:
1、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過錯作爲歸責的最終構成要件;
2、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3、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受害人能夠證明損害是加害人的行爲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而不論其是否存在主觀上的過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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