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措施律師解答

民事糾紛什麼程度能達到拘留
民事糾紛以下程度能達到拘留:1、民事糾紛調解過程中當事人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爲;2、在法院開庭審理民事糾紛時當事人有作僞證、衝擊法庭、妨害證人作證、隱匿轉移被查封、扣押財產、阻礙法院工...
公安有什麼證據纔可以掛網逃
能證明案件事實的以下證據,就可以掛網逃:(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如何解除強制措施
解除強制措施如下:一、申請解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
口頭傳喚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
被拘留後手機是什麼狀態
被拘留後手機是被保管的狀態,對於被拘留所收拘的被拘留人,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所以被拘留後,手機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不會歸還家屬。所有物品都應當交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保管,釋放後再...
證據不足最多能關押多久
一般情況下拘留的最長時限爲37天,如果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證據不足,一般在拘留期限內就會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但不排除案件在偵查、審查起訴以及審判階段後纔會變更強制措施的情況,建議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綜合分析。...
詢問和訊問的區別
詢問和訊問的兩者區別於:(一)詢問的對象主要是證人,涉及自身利益不大,比較自願作證,不能採取強制措施。(二)訊問的對象大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與案件有關的人,由於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願意的成分,不採取強制措施...
強制執行的措施
拘留、罰款、責令申報財產、凍結銀行存款、查封房屋車輛等財產並拍賣、搜查等措施。具體爲: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4.搜...
背景調查是否能夠查到拘留記錄呢
背景調查不能查到拘留記錄,第三方背景調查公司如果是正規公司,是不能透過民衆來調查出某個人是否有犯罪記錄的。《刑法》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法...
欠錢不還法院怎麼強制執行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採取強制執...
刑訊逼供罪法條及司法解釋
[刑法條文]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律師會見羈押人員是有次數限制嗎
法律對於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次數有沒有限制。偵查階段一般刑事案件會見不受限制,只要正當上班時間都可以會見;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
看守所能不能探視
要看具體情況,看守所裏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見律師,不容許見任何人。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審判之前是隻能律師會見,家屬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屬朋友可以寫信,但信件的內...
派出所無故拘留人怎麼辦
派出所無故拘留,受害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
預查封與查封的區別
查封登記,是指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人民法院提供的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報經人民政府批准後將查封或者預查封的情況在土地登記簿傻上加以記載的登記。預查封登記是指土地使用權、房屋尚未取得產權登記的情況...
拘留24小時會不會被公安局入犯罪記錄檔案
如果是刑事拘留而且確實構成犯罪了留有犯罪記錄,會計入檔案;如果是治安拘留,不會理由犯罪記錄,也不會計入檔案。犯罪記錄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法律依據】《...
可以憑通緝令羈押嗎
可以,已經發布的通緝令即是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因此可以憑通緝令抓捕羈押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後,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
拘留60天之後會怎樣呢
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爲三十七天,如果是被拘留60天,就構成超期羈押。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上一級領導申訴,要求撤銷之前的決定,及時的改正。若是因爲公安機關的相干人員懈怠、辦案過程不公開透明混亂不堪的,辦案人員造成的超...
法院能決定刑事拘留嗎
法院可以決定逮捕,不會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常是公安、檢察院的強制手段。自訴案件中,如果不同意和解,可以判決,如果對判決不服不進行賠償,那麼對方可能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仍然不賠償,可能被司法拘留,不會被逮捕和...
對逃匿的處多少日以下拘留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後逃匿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後,當地政府的安監、工會、公安、檢察等部門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對於負責人或有過關責任者,由公安...
看守所和監獄的區別在哪裏
關於看守所、監獄的區別,首先兩者的系統不一樣,看守所是公安管理,羈押的對象是未決犯,也就是所謂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判處拘役的對象以及結案後餘刑在三個月以內的犯人,僅僅是臨時性的不是永久性的;而監獄是屬於司法系...
經偵大隊立案但不抓人
公安機關進行經濟偵查期間,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強制措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
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區別
1.派出所屬於公安局的派出單位,在行政上歸屬公安局管轄,其行政權力相對較小,只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2.公安局是派出所的上級機關,其負責本轄區的所有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等,但專屬於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和監獄管...
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是怎樣的
1、步驟:準備好強制執行申請書、原告的身份證明、判決書原件、判決文書生效證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進行執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後,強制執行申請就算是完成了。2、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在判決書生效之後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
襲警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最長37天,但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進行襲警的,構成妨害公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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