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判緩刑後司法局的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9W

犯罪人員在被判緩刑後,應到司法所報道,接受社區矯正,流程如下:犯罪人員帶着材料,複印件先去司法局報道,備案。然後去司法所報道,備案。以後按時按時報道就可以了,直到緩刑結束。緩刑考驗期應注意事項:
1、準時到司法所報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辦理入矯手續。
2、入矯後,按規定進行周彙報,司法所一般會固定一個時間,讓你用固定電話進行彙報。彙報內容:你在哪裏,在做什麼。
3、按照規定每個月參加社區服務,就是你要參加打掃衛生。你只要參加,如果出什麼問題,那是司法所的事情,沒參加,出什麼問題那是你的事情。
4、按規定到所參加教育,跟社區服務一樣,也是每個月都有一次。
5、如果有定位手機,那定位手機一定要開機,並隨身攜帶。
6、千萬不要離開你所在的市或者縣,實在要出去的話,要辦理請假手續。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縣司法局批。
7、千萬不要再犯罪,要不然撤銷緩刑,收監。
8、警告只要三次,不彙報,不參加社區服務,不服從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機不隨身攜帶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計三次,三次後就可以收監了,千萬要小心。

拘役判緩刑後司法局的流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法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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