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上保證人與擔保人的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保證人是對某項事務作出保證行爲的人。擔保是以設定物作擔保的。如果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代償責任,則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保證人就要看是否約定保證範圍,如果未做明確約定,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應當是具有代償能力的公民、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保證人即使不具備完全代償能力,仍應以自己的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欠條上保證人與擔保人的區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