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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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大之後就會涉及到上市的層面,公司上市之後雖說可以獲得多方面的資源和資金來源,但與此同時公司上市後就需要對自身的資訊進行披露,需要把運營的資訊公佈出來,而且對此有專門的辦法進行管理,所有上市公司都不能違反,那麼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是什麼呢?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是什麼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規範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的資訊披露行爲,加強資訊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資訊,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資訊。

在境內、外市場發行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並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場披露的資訊,應當同時在境內市場披露。

第三條

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證披露資訊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第四條

在內幕資訊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開或者泄露該資訊,不得利用該資訊進行內幕交易。

第五條

資訊披露檔案主要包括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

第六條

上市公司及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依法披露資訊,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檔案報送證券交易所登記,並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發佈。

資訊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佈資訊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佈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第七條

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將資訊披露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檔案報送上市公司註冊地證監局,並置備於公司住所供社會公衆查閱。

第八條

資訊披露檔案應當採用中文文字。同時採用外文文字的,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字的內容一致。兩種文字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字爲準。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資訊披露檔案及公告的情況、資訊披露事務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資訊披露義務人的行爲進行監督。

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披露資訊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準確地披露資訊,對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實行實時監控。證券交易所制訂的上市規則和其他資訊披露規則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第十條

中國證監會可以對金融、房地產等特殊行業上市公司的資訊披露作出特別規定。

第二章 招股說明書

募集說明書與上市公告書

第十一條

發行人編制招股說明書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均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

公開發行證券的申請經中國證監會覈准後,發行人應當在證券發行前公告招股說明書。

第十二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應當對招股說明書籤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所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

招股說明書應當加蓋發行人公章。

第十三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檔案後,發行審覈委員會審覈前,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

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是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正式檔案,不能含有價格資訊,發行人不得據此發行股票。

第十四條

證券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覈准後至發行結束前,發生重要事項的,發行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書面說明,並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後,修改招股說明書或者作相應的補充公告。

第十五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編制上市公告書,並經證券交易所審覈同意後公告。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應當對上市公告書籤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所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

上市公告書應當加蓋發行人公章。

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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