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公司融資怎麼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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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生活當中,企業融資有的時候是爲了解決企業內部資金週轉的問題,但是也有些時候是爲了對企業的創辦籌納一定的資金。但是不論是目的是怎樣的,方法是都可以透過融資來解決企業過程當中的一些問題,但是企業融資當中往往會涉及到一個股份分配的問題。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公司融資怎麼分股份?

在我國公司融資怎麼分股份

一、在我國公司融資怎麼分股份?

這些一般都是根據投入的份額來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實物,那可以根據評估價格、投資者的公認來確認份額

這樣的股權分配一般都是投資者根據自己投資的比例所具備的發言權來協商,沒有什麼可比性的,要具體問題具體協商

二、企業股權結構的三種模型:

第一種,絕對控股型

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權,合夥人佔18%的股權,預留團隊股權15%;該模式適用於創始人投錢最多,能力最強的情況。在股東內部,絕對控股型雖說形式民主,但最後還是老闆拍板,擁有一票決定/否決權。

第二種,相對控股型

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51%的股權,合夥人加在一起佔34%的股權,員工預留15%的股權。這種模型下,除了少數事情(如增資、解散、更新章程等)需要集體決策,其他絕大部分事情還是老闆一個人就能拍板。

第三種,不控股型

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34%的股權,合夥人團隊佔51%的股權,激勵股權佔15%。這種模型主要適用於合夥人團隊能力互補,每個人能力都很強,老大隻是有戰略相對優勢的情況,所以基本合夥人的股權就相對平均一些。

三、融資後的股份分配?

不考慮其他情況(如協商後給予新投資者較少的股份),融資後,新股東按照投入資金佔新資本的比例確定股份,原股東進行同比例稀釋。 舉個例子 甲乙丙三人投資設立一個公司,公司註冊資本300萬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萬,一年後爲了擴大經營規模,公司召開股東會希望三位股東再一共增資到1000萬,這時候甲乙表示願意繼續投資,但丙卻表示不願意追加投資了。這時候該如何重新計算這三個人各自所佔的股份呢? 丙的股份被稀釋多少呢?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因此,根據本條規定,公司在增資時候,是有兩種方法的,即按原出資比例或按全體股東約定。 結合案例來看,可以召開一個股東會,就增資事宜進行約定,如丙仍明確表示不願意追加投資,應視爲丙對於增資優先權的放棄,甲乙明確表示願意增資,則甲乙可根據原先出資比例,按1:1的比例進行增資,即甲乙雙方各增資350萬元,增資後公司股權情況如下,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爲1000萬元,其中甲出資450萬元,乙出資450萬元,丙出資100萬元,丙佔公司10%的股份。

四、融資的幾個階段

1、種子期 融資方式:政府專項撥款、社會捐贈和創業投資。處於產品開發階段,產生的是實驗室成果、樣品和專利,而不是產品。這一階段的投資成功率最低,但單項資金要求最少,成功後的獲利最高。

2、創建期 融資方式:創業投資。企業已經有了一個處於初級階段的產品,而且擁有了一份很粗的經營計劃,一個不完整的管理隊伍。技術風險與種子階段相比,有較大幅度下降,但投資成功率依然較低

3、成長期 融資方式:創業投資。技術風險大幅度下降,產品或服務進入開發階段,並有數量有限的顧客試用,費用在增加,但仍沒有銷售收入。至該階段末期,企業完成產品定型,着手實施其市場開拓計劃。

4、擴張期 融資方式:創業投資,私募資金以及優先股等。企業的生產、銷售、服務已具備成功的把握,企業可能希望組建自己的銷售隊伍,擴大生產線、增強其研究發展的後勁,進一步開拓市場,或拓展其生產能力或服務能力.

5、獲利期 融資方式:發行股票上市。企業的銷售收入高於支出,產生淨收入,創業投資家開始考慮撤出。成功上市得到的資金一方面爲企業發展增添了後勁,拓寬了運作的範圍和規模,另一方面也爲創業資本家的撤出創造了條件。

在上文當中,小編詳細爲大家介紹了在我國公司融資怎麼分股份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出,一般來說,公司融資分股份都是根據具體的份額來進行分配的,另外爲了權衡各方面的利益,大家也可以經過自行協商。不過一般情況下,公司選擇的融資的方式也是比較多的,股份的分配問題應當根據具體的融資方式來進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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