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鑑定材料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1W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鑑定材料包括哪些:
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應當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例資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3)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做出的檢驗報告;
(4)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此外,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
沒有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