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微博造謠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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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微博造謠可以起訴嗎?

發微博造謠可以起訴嗎?

發微博造謠可以起訴,被別人造謠誹謗,是可以起訴的。現實生活中,被人到法院告誹謗的,往往都是被告人在生活或網絡上,作出了一些涉嫌誹謗他人的行爲或言語,從而被人告的。這時也有兩種情況:

(1)被告人確有誹謗事實,且對方證據充分,能證明被告人犯誹謗罪的,那麼法院就會判決被告人誹謗,這就不存在反訴的問題了。要是被告人不服法院判決的,也應該是收集證據資料,讓律師到上級法院上訴。

(2)被告人有某些涉嫌誹謗的行爲或言論,但不夠構成誹謗的或證據不足的,法院會判決被告人無罪。那麼這是被告人一般不可以提起反訴,或即使提起反訴,也只能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誹謗罪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裏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自訴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羣衆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係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二、誹謗罪的認定是什麼?

1、本罪與治安違法行爲、民事侵權行爲的界限

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爲,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比如,爲毀損他人名譽而揭人隱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權性質越爲惡劣。

2、本罪與侮辱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不同之處主要在於: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爲,而誹謗則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當着被害人的面進行的,誹謗則是當衆或者向第三者散佈的。

3、本罪與誣告陷害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針對特定對象,採用捏造事實的手段實施的。不同之處在於:

(1)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不同。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

(2)行爲方式不同。誣告陷害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誹謗則是當衆或者向第三者散佈。

(3)主觀方面不同。誣告陷害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誹謗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時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在微博上發表一些不實的言論導致他人的權益受到侵犯,在這種情況之下必須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法律規定來進行一定的處罰,對於當事人來說也是可以提起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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