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有關的治安條款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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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有關的治安條款是什麼?

公然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公然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誹謗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爲。

3、如果誹謗他人造成嚴重後果,將構成誹謗罪。需要根據刑法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誹謗的治安處罰一般的都是以批評教育爲主,但這僅僅指造成輕微損害結果的,沒有其他相關責任形式產生的;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因此自殺)則需要負刑事責任,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將由相關司法部門進行責任認定,並依此對雙方當事人進行相關處理,行爲人和被害人的權利義務保持對等。

違反法律毫無疑問只能自食惡果,希望大家都能夠自覺遵守法律,不要做違法法律的事情,更不能亂用法律,並且懂得透過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己和親朋好友的權益不被侵害,堅決制止杜絕在日常生活中隨意污衊誹謗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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