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戶口遷移的程序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離婚戶口遷移的程序是什麼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夫妻離婚後,女方再結婚時把戶口轉到男方居住地,離婚後女方可以把戶口留在男方居住地。也可以轉回女方原住地。完全由女方自願決定。

1、女方離婚後,不願把戶口轉回到婚前原住地的,如女方暫時沒有落腳地的,離婚後可以把戶口還是落在男方家,繼續何用一本戶口,待找到落腳地,再將戶口遷出;如果女方有落腳地,想單獨立戶,離婚後女方帶上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立戶,派出所會在戶口本上蓋上“離異”的章,並且將你的配偶的戶口從你的戶口本上註銷,加蓋“註銷”的章。然後女方可以單獨立戶。留在結婚後的男方居住地。

2、女方離婚後,如果覺得需要把自己戶口轉回原居住地的,也可以帶上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等材料,將自己的戶口遷回婚前原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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