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動遷 - 看戶口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宅基地動遷 看戶口嗎?

現在國家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格外重視,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村出現了宅基地動遷的問題,宅基地是農村住戶房屋所佔地,包括農民的地基、建過房屋或者準備建造房屋的土地,一般宅基地是不允許動遷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也是可以的,需要看戶口嗎?當然也是要看情況的。下面就讓我們來看下宅基地動遷看戶口的相關資訊吧。 

一、原則上來說,當事人屬於“居民戶口”的,是不能參與該分配的

1、當事人不屬於戶口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一,是不能參與戶口所在地的集體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的;

2、由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認定標準屬於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異,當事人應事先諮詢戶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對方的答覆爲準。

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定辦法》對於宅基地的規定

第四條 普通成員是指擁有土地共有權、保留型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產管理與處置的參與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項完整權利,承擔完全義務的農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權指除承包地經營權外,已實際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盤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權。本辦法所稱普通成員等同與其他法律法規所稱的農村集體組織成員。

第五條 特殊成員是指擁有土地共有權、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完整權利的一項及其以上,並承擔相應義務的公民。

第六條 下列人員確定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

由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繁衍,並在該集體經濟組織共有的土地上生產、生活的後代;

與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形成法定初次婚姻關係的;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體經濟普通成員資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經營條件,但未承包到集體土地的;

普通成員家庭經過合法程序收養的子女;  因國家政策性遷入或經法定程序加入的。

透過以上宅基地動遷看戶口的相關資料,我們知道,宅基地的動遷是不需要看戶口的,但是有時也要跟根據當地集體經濟的相關規定。因爲我們知道宅基地是集體經濟下留給農民及其後的住宅用地,但是在城鎮居民購買或者法人組織購買無集體允許也是不可以的,當宅基地真的要轉讓時需要集體的意見,然後還需要戶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