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合同起訴地點怎麼寫?
一、合同起訴地點怎麼寫?
合同起訴地點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來確定,約定有效。
相關法律知識:
合同的訴訟管轄非常靈活。當事人可以選擇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沒有約定,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借款合同訴訟中如何舉證
民間借貸在社會上有很強的活力,尤其是在東南沿海一帶,由於法律對民間借貸始終處於一種曖昧狀態,因此民間借貸產生糾紛,有時不好處理。借款合同訴訟的舉證方法如下: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於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因爲合同方面發生一些糾紛的話,可以到人民法院來進行解除,但是具體的管轄法院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雙方當事人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可以在合同內容當中約定具體的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