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無效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83K
什麼是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和不發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來說,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無效合同卻由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等因素,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無效合同是自始無效的。所謂自始無效,就是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以後也不會轉化爲有效合同。對於已經履行的,應當透過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方式使當事人的財產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合同。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法律依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