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扣駕駛證是行政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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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扣駕駛證是行政處罰嗎?

一、暫扣駕駛證行政處罰嗎?

暫扣駕駛證是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二、行政處罰告知書多久後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告知書和決定書之間的間隔期限一般是要間隔三天以上,是提出聽證的期限。依據是《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三、立案後行政處罰多久拘留?

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沒有具體規定。

行政拘留,就是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到期後(比如5日或者10日等),即可釋放。但最長一般爲15日,並罰時不超過20日。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四、受案多久後給予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的時效是指:對違法行爲人的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爲追究行政責任,給予行政處罰的有效期限。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違法行爲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包括暫扣駕駛證的處罰,受案之後按照具體的案件進行行政處罰的時間的規定,行政處罰的告知書發放之後,一般是三天以上進行行政處罰的執行,如果有異議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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