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債坐牢老婆還 -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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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坐牢老婆還,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在生活當中,夫妻雙方難免會和外界產生一些經濟上的糾紛。最常見的就是丈夫在外欠了他人錢,來找妻子進行償還。如果丈夫欠債坐牢妻子還需要進行償還嗎?關於夫妻間共同債務又是如何認定的。本站小編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一、老公欠債老婆要還嗎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因此,老公在外面欠的債,只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往往會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也就是說,老公欠的債,老婆是要還的。

二、如何判斷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判斷債務是否爲夫妻共同債務,主要考慮兩個方面的因素:

1、該經營活動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

丈夫欠債坐牢老婆還,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第2張

2、經營收益是否共享

即使夫妻另一方沒有同意,但是經營收益用於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認亦可定爲共同債務。夫妻一方未經同意私自籌款經營,收益確未共享,所負債務爲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承包經營,所負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

三、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丈夫欠債坐牢老婆還,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第3張

四、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對於丈夫欠債坐牢妻子還的問題,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我們知道只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都會被認定爲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也就是說,丈夫欠債坐牢,妻子是需要對債務進行償還的。如果妻子能證明老公的的債權爲個人約定債務,就可以不同代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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