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承擔債務協議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8W

一、個人承擔債務協議怎麼寫?

個人承擔債務協議怎麼寫

1、雙方基本資訊,如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

2、債權債務的種類、內容、債務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3、雙方就債權債務應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4、違約責任,即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承擔怎樣的違約責任,例如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5、爭議的解決方式,即如因履行協議發生糾紛,雙方透過何種方式解決,例如是透過第三方調解、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6、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7、最後,債權債務協議應有雙方簽字確認,如爲企業的,還應加蓋企業公章或合同專業章。

二、如何解決個人債務糾紛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人不清償債務,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爲。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一)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二)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爲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餘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三、遇到個人債務糾紛怎麼辦

1、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爲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2、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透過訴訟程序處理。

3、訴訟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終的保護債權的手段。訴訟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國家強制力,只要債務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書,債權方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不以債務方的意志爲轉移。

綜上所述,如果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應當向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如果合同一方佔有對方財產,不按合同支付款項超過合同期限,一方有權扣押債務人財產,債務人提供債務擔保,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合同,債權人有權扣押其擔保財產,保護債權最有效的手段是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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