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除了打官司還能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6W

一、欠錢不還除了打官司還能怎麼辦?

欠錢不還除了打官司還能怎麼辦

1、和解。

協商和解的方式是解決問題最簡單最便捷的方式,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透過協商得出解決債務問題的方式,最好可以簽訂還款協議等協議書,根據雙方約定的方式來履行債務。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調和和見證下籤訂和解協議。

2、調解。

調解也是一種能解決問題的方法,調解與和解都是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式,但調解是在獨立的第三方的支援或者是見證下進行調解的方式, 法院或者是仲裁機構作爲第三方主持調解的過錯和程序,雙方達成一直意見後,法院會發出調解協議。

3、仲裁。

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適用仲裁的方式,對於涉及到財產利益關係的案件,例如勞動爭議案件,可以採用仲裁的方式。因此,個人債務的處理也可採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對於訴訟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強。

二、欠錢不還打官司的費用是多少?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大多數的民事糾紛,可能雙方或最起碼其中一方當事人都希望能夠協商處理,打官司雖然具有法律保障,可打官司的過程跟時間都比較漫長,但對於欠錢不還的老賴,有的時候雖然不願意打官司,但也只能透過這種方法讓對方承擔應盡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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