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各種理由不還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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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各種理由不還錢怎麼辦?

欠錢各種理由不還錢怎麼辦?

第一,直接與債務人進行協商,爭取對方直接還款;

第二,可以找中間人進行協調,達成還款協議,儘快還款。

第三,上述途徑還是拒絕還款,債權人可以收集證據,然後去法院起訴,要求依法判決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若是沒有欠條的話,則可以以轉賬記錄、收據等作爲證據向法院出示。

二、起訴大概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三、庭審應儘可能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四、欠債不還訴訟時效是多久?

1、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據,還要看是不是在上面寫明瞭還款日期。寫明瞭還款日期的,從期滿的次日起算兩年,這個期間可以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如果沒有寫,或者寫了但沒有寫明(比如寫的是等手頭寬裕了就馬上還等等),那麼它的訴訟時效爲從借款日起算二十年,過期將喪失勝訴的權利。

綜合上面所說的,欠錢而選擇不還錢,對於這種行爲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條款,對於當事人完全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纔可以實施自己的行爲,所以,在處理的時候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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