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有借條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債權人有借條欠錢不還怎麼辦?
有借條欠錢不還,可以到法院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正規借條的寫法是什麼?
借 條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別: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爲____個月.
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三、正規借條怎麼寫纔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借款人是個人的,必須親筆簽字,由他人代簽的借據法律效力會產生爭議。比如張三借款籤李四的姓名,會給貸款人帶來法律困擾。
2、借款人的姓名:要求寫全稱,與身份證一致,最好不要寫借到張姐、李哥等代號,以免主張債權時候出現障礙。
3、寫清楚借款金額:比如人民幣多少元,用大寫、小寫的形式分開寫,小寫大寫金額要一致,以免字跡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額發生爭議。
4、還款期限:對於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 寫清楚還款期限:利:債權人到期以後就好順理成章的向債務人催要還款。弊:債權人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
5、利息:民間借貸,有約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雙方的約定履行,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利率的,視爲無利息貸款。在債權人另行主張還款並支付利息之日之前,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援利息的收回。
6、還款方式:是一次性還本還息,還是分期還本還息,什麼期限還多少,需要明確寫下來。
7、落款:借款人簽字、擔保人簽字食指按印,同時要寫全日期(年月日)。
備註:借條應當寫明“借到”多少錢,不宜寫“借”多少錢,借到表示借款人已經收了借款。
假如債權人手中只有借條,不能提供轉賬憑證的話,對債權人是非常不利的,因爲借條真正生效的時間是把錢借給債務人之後,只有借條不能證明把錢借給了對方,所以對債權人來講,欠錢不還的證據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