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強制執行的法定條件是怎樣的
一、欠債不還強制執行的法定條件是怎樣的?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二、欠債不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三、欠債不還強制執行申請書怎麼寫?
強制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執行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執行事由:————————————————————————————————————————————————————————————————————————————————————————————————————————————————————————————————————————————————————————————
執行目的:————————————————————————————————————————————————————————————————————————————————————————————————————————————————————————————————————————————————————————————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請人:(名稱)
年 月 日
對欠錢不還的債務人,就算是有借條,債權人通常不能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爲借條不是法律文書,沒有有效法律文書之前,債權人只能先向人民法院起訴,經人民法院的審理確認對方欠錢不還的,才能進一步採取後續的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