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沒去怎麼辦 - 後果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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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起訴沒去怎麼辦,後果嚴重嗎?

被起訴沒去怎麼辦,後果嚴重嗎?

1、拘傳到庭。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須到庭參加庭審的,若你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對你實施拘傳,強制你到庭。

2、按撤訴處理。撤訴針對的是提起訴訟的原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3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3、缺席判決。缺席判決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爲的判決。

4、對於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一定期限後,就視爲收到。

二、被起訴後如何應訴

1、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

2、當事人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也可以根據需要委託一到二名訴訟代理人。

3、提交答辯狀。

4、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爲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如當事人對於管轄法院有異議,可以根據上述規定依法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

5、收集、提交證據。一定要詳細閱讀法院的《舉證通知書》,嚴格按照法院的要求進行舉證。

6、按時參加開庭。依法提交證據,並互相質證、辯論,提出自己的主張。

7、對於法院的一審裁定、判決,如不服,應及時上訴。裁定的上訴期限是10天,判決的上訴期限的15天,從受到裁定書、判決書之日起計算。

所以被起訴後應該積極應訴,千萬不要不以爲然,不重視,甚至不出庭,就算是自己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庭,也應該事先說明情況,否則的話一旦按缺席判決,那麼只會對自己不利,如果對判決不服的話,或許還要再次提出訴訟,這樣的話也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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