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如何約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一、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如何約定?

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如何約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果一方存在違約的情況,則需要根據訂立合同的具體要求進行違約賠償。

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裏面作詳細約定,對於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還可以約定一條總的違約條款:“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若干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有實際損失。

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通常有兩種方法:其一是約定專門的違約條款,其二是在質量責任、交付責任等約定的同時進行約定,這比專門的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更隱蔽,但有一定的侷限性。違約責任的約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等等,如此約定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否則無法主張賠償,因此違約責任條款應該明確違約責任實現程序、數額或計算方法,最簡便明瞭的方式就是直接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違約金條款可與相關的如數量條款、質量責任條款、付款條款、遲延交付責任條款一併約定。違約金條款一般約定爲:甲方應當……,未……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什麼

1、繼續履行。

一方存在違約的行爲時,非違約方已經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當然,這裏必須是能夠繼續履行的合同,如無繼續履行的可能的,非違約方不能強人所難仍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

2、採取補救措施。

合同的質量不符合約定違約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協議補充後不能達成補充協議,而且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無法確定。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賠償損失。

是指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是給對方造成了損失,應當依法賠償非違約方所受損失的責任。當然,如損失都並非違約所造成的,那麼非違約方是不能要求賠償損失的。

4、定金責任。

主要是以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5、違約金責任。

可以有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無論是在何種類型的民事合同中,雙方當事人之間簽訂民事合同的時候,都要在合同的條款中註明相應的違約責任,比如說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損失的賠償數額等等,在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的時候,未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