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沒有動手者會被判刑嗎?
聚衆鬥毆顧名思義很好理解,就是很多人聚在一起進行鬥毆的行爲,這種行爲是要受到處罰的,但是有些情況下,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動手,有些人雖然參與了聚衆鬥毆,但是實質上並沒有動手,那麼會不會被判刑呢?關於聚衆鬥毆沒有動手者會被判刑嗎?相信大家都非常的關心,下面就來告訴大家。
一、聚衆鬥毆沒有動手者會被判刑嗎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因此,聚衆鬥毆一般只處罰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如果沒有動手,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被判刑的。
二、聚衆鬥毆罪的認定界限是什麼
(一)聚衆鬥毆罪與羣衆中因民事糾紛而互相鬥毆或者結夥械鬥的界限
主要表現在後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動機、目的,不是流氓活動,在羣衆中的互相鬥毆或械鬥中犯故意傷害罪(包括輕傷、重傷)、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罪的,構成何罪就認定何罪。
(二)聚衆鬥毆罪與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動機、目的不同。聚衆鬥毆罪是基於流氓動機,在實施各種流氓活動時破壞公共秩序,後罪則是基於某種個人動機、目的,用聚衆鬧事方式,要挾國家機關或有關部門,以滿足個人的要求爲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衆鬥毆罪可以聚衆進行,也可以單獨實施,後兩種罪只能聚衆實施。
(三)聚衆鬥毆罪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界限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這說明在聚衆鬥毆活動中,一旦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的,一律按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這是對犯罪的一種轉化型規定。
一般來講,聚衆鬥毆沒有動手者是不會被判刑的,因爲聚衆鬥毆罪法律規定只處罰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換言之,如果在聚衆鬥毆中行爲人沒有動手,那麼便不屬於積極參加者,是不會受到處罰的,但是這個問題也不能一概而論,我們也得根據鬥毆當時的情況具體分析,建議直接去律所諮詢律師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