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他人財物並故意損毀構成違法行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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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搶奪他人財物並故意損毀構成違法行爲嗎?

搶奪他人財物並故意損毀構成違法行爲嗎?

搶奪他人財物並故意損毀構成違法行爲的。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搶奪他人財物並故意損毀構成違法行爲的要件是什麼?

(一)主體特徵

搶奪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年.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

搶奪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爲目的。

(三)客體特徵

搶奪罪侵害的客體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搶奪罪的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具體來說,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搶奪罪的犯罪對象僅限於可移動的財物。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搶奪罪的對象沒有明確限定爲可移動的財物,但從本罪系當場奪取財物這一特色來分析,搶奪的財物只能是可移動的財物。

2、搶奪罪的犯罪對象包括財物持有人合法取得的財物,也包括其非法取得的財物。

3、搶奪罪的犯罪對象不包括:槍支、彈藥、爆炸物;國家機關的檔案、證件、印章;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國有檔案。對於軍職員來說,武器裝備和其他軍用物資,也不能成爲本罪的犯罪對象。

(四)客觀方面

搶奪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乘人不備,公然搶奪他人財物的行爲。但行爲人公然奪取財物時並不使用暴力、脅迫等侵犯被害人人身的手段行爲,而是針對被搶奪財物使用強力,使其脫離被害人的控制而佔爲己有。

搶奪他人財物並故意損毀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爲,對於他人的財產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並且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有着非常明確的規定。涉案情節越嚴重,搶奪的財物數額越大,造成的後果越惡劣的,接受的處罰也就相對越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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