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防利益罪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立案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9W 根據《刑法》第368條第1款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軍人依法執行軍事職務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爲犯,行爲人只要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軍人依法執行軍事職務的行爲,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執行 立案 軍人 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