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變更審核表包括什麼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一、社會保險基數變更審核表包括什麼內容?

社會保險基數變更審核表包括什麼內容?

社保繳費基數申報表是由參保單位和社保機構按月填寫,下面逐一來説明各項應該怎麼填寫。

1、單位類型:指企業、機關、事業、社團、民辦非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户、其他。

2、單位編號:指社保機構在計算機系統中為參保單位編制的唯一識別號碼。

3、工資總額:指參保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工資總額的統計項目按國家統計局的有關規定填報。

4、繳費基數:指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核定的參保單位職工的工資收入。

5、費率:指各險種規定的繳費費率

6、職工情況:總數是參保單位當月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人數。申報醫療保險時要填寫退休職工人數,申報養老、工傷保險時要填寫農民工人數,申報失業保險時要填寫女職工人數。

7、繳費所屬日期:指此次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所屬繳費時段。

由參保單位填寫:申報數。

單位應繳計算公式:工資總額×單位繳費費率

個人應繳計算公式:工資總額×個人繳費費率。

由社保機構填寫:核定數。

二、社會保險費緩繳的條件有哪些?

社會保險費緩繳的條件: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税務機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瀕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間的;

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停產整頓三個月以上並且發不足或者發不出工資的;

自然災害造成嚴重損失,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辦理停業、歇業的個體工商户;

短期貨款拖欠影響正常繳費的.

三、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有哪些?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有税務機關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可以確定由税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確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社會保險費不論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由税務機關征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只能由一個機構徵收;養老、失業、醫療三項社會保險費必須統一合併徵收.

社會保險的繳費的基數是可以變更的,變更社會保險的基數不僅需要提出申請,還需要經過相關機構的審核,審核通過才可以實行。社會保險費也可以緩繳,在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企業破產等情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