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工業土地使用税一年繳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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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什麼土地,除了一些面交税費的土地類型之外,都應該向該地區的税務局繳納税費。那麼關於宣城工業土地使用税應該繳納多少?工業用地,一般是用作營業,屬於商業用地,所以土地使用期限只有四十年,並且要繳納税費,一年10到15元之間每平方米。

宣城工業土地使用税一年繳納多少?

一、宣城工業土地使用税

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税如果算上土地購置價、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契税、耕地佔用税及印花税、辦證費,再加核心空調、智能化樓宇設備、新建建築物初次裝修費、採暖鍋爐等與房產不可分割的設備、給排水、採暖、消防設備價值的話,一般情況下一年的工業用地土地使用税可達到10到15元不等。

以下為計算工業用地土地使用税的注意事項: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積繳納,每季度繳納一次。

注意土地納入房產原值計徵房產税時有一特殊情況:除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這種情況外,宗地容積率高於0.5的,一律按照地價全額計入房產原值計徵房產税。

“大地小房”即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允許按照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容積率是地上建築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房產税計税基數確定後,乘以70%,再按1.2% 税率計算應納税額。

工業用地一年交多少土地使用税的全部內容,對個人住房徵收的房地產税,則將給予地方較大的自主權。也就是説,房地產税的税率可能是浮動税率,如果有的地方認為當地房地產市場具備徵税條件,那就可以儘早開徵房地產税,反之則可能暫時不開徵。

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

3.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

4.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5.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二、城鎮土地使用税免税範圍

1、國家機些土地可以免徵土地使用税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廟自用的土地,是指舉行宗教儀式等的用地和寺廟內的宗教人員生活用地。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參觀遊覽的用地及其管理單位的辦公用地。以上單位的生產、經營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屬於免税範圍。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企業內部綠化用地不免)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指直接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農副產品加工廠佔地和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單位的生活、辦公用地不包括在內。包括:在城鎮土地使用税徵收範圍內經營採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於採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納税人經有關部門批准後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納税人通過出讓、轉讓、劃撥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

7、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衞生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8、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9、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10、免税單位無償使用納税單位的土地(如公安、海關等單位使用鐵路、民航等單位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單位無償使用免税單位的土地,納税單位應照章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納税單位與免税單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權土地上的多層建築,對納税單位可按其佔用的建築面積佔建築總面積的比例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1)企業的鐵路專用線、公路等用地,在廠區以外、與社會用地段未隔離的;

(2)企業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

(3)鹽場的鹽灘、鹽礦的礦井用地;(鹽場、鹽礦的生產廠房、辦公、生活區用地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4)城市公交場站、道路客運場站的經營用地。城市公交站場運營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車站、停車場、保養場、站場辦公用地、生產輔助用地,道路客運站場運營用地包括站前廣場、停車場、發車位、站務用地、站場辦公用地、生產輔助用地。

土地使用税如何計算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

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税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税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税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一般工業用地佔地面積都比較多,所以一年應該要繳納比價多的税費,並且土地使用也是有時間期限的,一般商業用地就是四十年時間,到期了可以選擇續簽,也可以選擇不再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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