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哪個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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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哪個更嚴重?
輕傷一級更嚴重,故意傷害致輕傷的判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輕傷一級民事賠償金的計算依據是怎樣的?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三、故意傷害輕傷一級民事賠償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雖然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比較輕傷一級更嚴重,可是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並不完全取決於給受害人造成的傷情程度,還要根據故意傷害的原因、悔罪態度等各方面的因素才能確定,比如受害人也有過錯,就應當適當減輕對嫌疑人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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