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是否受牽連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6W

工程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是否受牽連

我國境內的公司,前期的融資或者是貸款也好,這都必須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批以後才可以。所以有些公司為了規避相關的法律責任問題,在沒有經過同意的情況之下就非法的籌納資金,這樣就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公司如果觸犯這種罪行的話,公司的員工最擔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工程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是否受牽連?

一、工程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是否受牽連?

1、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2、員工是否會被判刑,參與了非法集資非法活動,如果參與的情況下,會被判刑。

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跨省非法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首先在我國,工程公司非法集資的話,公司的主要負責人肯定是必須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其次,公司的員工是否會被判刑,這取決於公司員工對於工程公司的這種非法集資的行為是否知道,並且是否參與,如果員工也參與到了非法集資的這種行為當中,肯定會根據員工所犯的罪行,法院會做出一個公平公正的裁決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