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國家劃撥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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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土地按照獲取方式可以分為劃撥和出讓,其中劃撥土地的情況並不多,一些農村,在建設基礎設施,醫院學校的時候,會通過劃撥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權。大部分情況下, 土地使用權是有一定年限的,那麼農村國家劃撥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小編為此整理了相關資料,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國家劃撥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一、農村國家劃撥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劃撥土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這並不表示可以無限期、無條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這時,原土地使用隨之終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2章第八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3、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批准權限報經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二、劃撥土地使用權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54條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特徵包括哪些?

1、行政行為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2、無償性

劃撥土地使用權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為產生,在交納徵用補償安置費後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權,不需要向國家交納出讓金和簽訂任何合同。只是需要進行登記以確定土地使用權的範圍並表明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

3、無期限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後有償使用。

綜上所述,和出讓方式不同,劃撥拿到的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規定,也就是説農村國家劃撥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要看具體情況而定。但是這並表表明土地使用者就可以無期限,無條件的使用土地,當國家進行土地規劃的時候,可能會將土地使用權收回。一般情況下,只有公共設施用的才是劃撥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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