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的變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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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的變化是什麼

農村宅基地的歸屬以及轉讓,是我國城鎮化建設的一個重要問題。關於農村宅基地,我國目前出台了不少相關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這些政策,對農村宅基地的轉讓、歸屬等都進行了詳細規定。那麼,最新的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與以往相比究竟有哪些變化呢?下面就請看365律師為您解讀最新的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

一、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改革

我國日前印發《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規定了在基本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基礎上,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原則,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和提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法律效力,擴大整省推進試點範圍,總體上要確地到户,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範圍。出台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指導意見。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制定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的文件,規範草原承包行為和管理方式,充分調動廣大牧民保護和建設草原的積極性。引導農村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使用權有序流轉。

二、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併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方案中提出,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範圍途徑。把類似於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並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

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户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閒置,國家可能採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徵税。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徵税。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一户一宅。而對於那些在城鎮落户的農民,他們村裏的宅基地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已經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由此可見,最新的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進一步解放了對於宅基地交易的限制,完善了現有了農村宅基地制度。尤其是對農村宅基地的試點改革,不僅有利於推動我國城鎮化發展,還讓農民們也能將手中的宅基地靈活地運用起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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