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經營合作協議應該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9.69K

編號:

專利權經營合作協議應該怎麼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本協議下的專利權:

(一)為 專利。

(二)發明人/設計人: 。

(三)專利權人:。

(四)專利授權日: 。

(五)專利號: 。

二、因使用該產品的設備技術性較強,甲方以的分紅請乙方作甲方公司的技術總監。

三、合作分工:

1、甲方負責建立營銷團隊,開發市場,提供設備資金、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生產管理等。

2、乙方負責項目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管理等。

3、甲方負責向國家申請相關項目補助金、乙方予以配合,申報及運作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專利權,是指國家根據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申請,以向社會公開發明創造的內容,以及發明創造對社會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利益為前提,根據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內授予發明人或設計人的一種排他性權利。

專利權屬於知識產權的一種,因此也具有知識產權的特徵,即時間性、地域性、無體性、專有性。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所擁有的專有權只在法定的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對該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專有權,原來受法律保護的發明創造成為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地使用的社會公共財富。

合作發明的專利權人通常為完成專利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合作發明又稱共同發明,是指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協議另有規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作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共同享有。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由於專利權是屬於排他性的一項權益,所以如果需要進行合作經營的話,首先雙方之間應該明確協商好確定雙方之間如何來進行分成和合作,確定之後雙方在進行簽字,一旦簽字協議及可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都應該進行履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