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門處理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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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門處理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程序有哪些

一、行政部門處理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程序有哪些?

1、立案。

2、調查取證。

3、説明理由並告知權利。

4、聽取當事人陳述與申辯。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商標侵權的行政處罰方式有哪些?

1、責令停止侵權,具體措施包括責令立即停止銷售、沒收、銷燬侵權商品、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對侵權人處以罰款,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三、常見的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

四、商標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獨佔性。

獨佔性又稱專用性,是指商標註冊人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獨佔使用權。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獨佔使用的權利,任何人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不得使用該商標。

2、時間性。

法律對商標權的保護有一定的期限,過了法定期限即喪失法律效力。中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10年,同時規定期限屆滿可請求續展,續展的次數不受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3、地域性。

商標權的地域性,是指商標權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具有效力,離開一定的地域則失去專有使用權的法律效力。註冊商標的所有人只能在授予該商標權的國家使用並受法律保護;如需在那個國家受到保護,即需要在那個國家依照該國法律規定申請商標註冊。

發現商標侵權行為以後是可以到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的,但是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後,不可能不經調查就直接對侵權方進行處罰,若調查結果顯示構成商標侵權,對侵權人進行行政處罰之後,侵權人還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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