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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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瀘州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麼?
1、在試用期中,公司也不能隨意解除合同,除非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二)項規定之情形。公司讓你辭職可能是個“陷阱”,你如果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將拿不到任何補償;因此,你無論如何也不能主動提出解除合同或辭職,或者與公司協商好補償金後,再辭職。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此處的月工資是税前工資。綜上,你只能獲得半個月的工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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