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訴和複議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行政申訴和複議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行政申訴和複議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1、操作程序的規範性方面存在不同。行政複議已經被嚴格、明確規定,形成了法定程序。但是目前還沒有明確和統一行政申訴程序;
2、審查處理對象和救濟範圍存在差異。我國已經明確規定了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以具體行政行為來確定受案範圍。行政申訴的受案範圍比行政複議要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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