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合同被駁回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4W
借貸合同被駁回
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駁回的情形是什麼

1、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駁回的情形是承租人並沒有出現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合同仍然存在有效期限的,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219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227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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