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不動產證還要辦房產證的嗎 - 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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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了不動產證還要辦房產證的嗎,怎麼規定
辦了不動產證還要辦房產證的嗎,怎麼規定
律師解答
辦了不動產證不需要辦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書所登記的內容包含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目前房產證已經停止辦理。當事人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後,依法申請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該證書就能夠證明當事人是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的物權的權利人。
如果是舊版的房產證,可以更換成新的不動產證。不動產登記機構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進行不動產登記。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羣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第五條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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