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受傷車險理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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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受傷車險理賠流程

許多車主為了給自己的愛車更多的保障,通常會購買一份保險商業險作為補充。車主在行駛過程中如果不幸發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車子保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險索賠方面的知識,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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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出險人員受傷理賠流程

(一)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1、出險後,客户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户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户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閲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複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查閲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複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户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户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二)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户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三)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户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户説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户,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
2、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四)理算複核
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複核。
(五)審批
1、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
(六)賠付結案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2、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有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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