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

來源:法律科普站 8.76K
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

任何產品都是為滿足用户的使用需要而製造的。對於產品質量來説,不論是簡單產品還是複雜產品,都應當用產品質量特性或特徵去描述。產品質量特性依產品的特點而異,表現的參數和指標也多種多樣。質量的廣義性:在質量管理體系的涉及的範疇內,組織的相關方對組織的產品、過程、體系都可以提出要求。產品、過程、體系都具有固有特性,所以,質量不僅指產品的質量,也指過程和體系的質量。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第一條 為了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提供條件和便利,利用假冒偽劣商品提供經營性服務的行為(以下簡稱打假)。
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打假工作的領導,建立打假工作責任制,督促、協調各部門依法開展打假工作。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法定職責負責打假工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的,從其規定。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規定,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打假活動。
第四條 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新聞單位和其他有關組織,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應當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配合、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打假工作。
第五條 禁止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禁止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提供條件和便利;禁止利用假冒偽劣商品提供經營性服務。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這是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的一部分內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