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能判離嗎 - 訴訟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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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很多夫妻是通過親戚朋友介紹認識的,婚前雙方對彼此並不是很瞭解,結婚後因為雙方的性格、生活習慣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別,經常發生矛盾,吵得次數多了,對夫妻之間僅存的一點感情影響很大,一方覺得沒必要再湊合過日子了,就提出離婚,那麼,第一次起訴能判離嗎?訴訟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第一次起訴能判離嗎?訴訟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第一次起訴能判離嗎

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很難判離,一審不準離婚後,過了六個月才能重新起訴離婚。

民法典中規定,夫妻離婚時,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許離婚:

1、夫妻一方有重婚或者和第三者同居的行為;

2、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的行為;

3、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經過多次勸説不改正的;

4、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5、結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6、一方被宣告失蹤,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經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雙方又分居滿一年的;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許離婚。

這裏提醒一點,分居滿兩年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分居,而且是連續性的,起訴時提交分居的證據,如租房合同,雙方就分居進行的協商記錄等。

要想第一次就判離,就要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性了。

起訴時可以諮詢一下離婚律師或者委託律師代理,有了離婚律師的幫助,第一次判離的概率就更大了,有婚姻相關的糾紛,及時諮詢專業的離婚律師,幫助您解決問題,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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