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父母贈與的財產離婚時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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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父母贈與的財產離婚時怎麼處理?

一、婚內父母贈與的財產離婚時怎麼處理?

如果在婚後得到的繼承或贈與是在沒有特別説明的情況下,那麼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就應進行財產分割。而實際上,贈與是跟繼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於得到財產的方式不同,贈與是在合同成立的時候或是交付的時候同時生效的,而繼承則是在被繼承人死後才生效的,還有就是被贈與人跟繼承人的範圍也不一樣。因此得到的份額是不一樣的。

贈與時得到的份額是一個人的話,那就直接是個人財產了,那麼離婚是不會分割的。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民法典》第1062條、第1063條的規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辦法有哪些?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民法典》第1062條到第1063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三、離婚財產約定的特點是什麼?

1、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明確的時間界定,也就是説,夫妻雙方約定共同財產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後,也可以對已經約定的財產根據夫妻雙方的一件重新約定,沒有嚴格的時間規定;

2、約定形式的多樣性。即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3、契約優先性。在這裏,對夫妻財產的約定,國家法律也採取的是契約優先的原則。即有契約依契約,無契約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首先取決於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

4、約定財產受法律保護。

綜上所述,夫妻結婚後,父母可能在婚後贈與雙方一些財產,比如汽車甚至是房子,雙方離婚的時候,會涉及到這些財產的處理。對於父母贈與的,沒有特別約定應該算共同財產,雙方辦理離婚的時候分割,按照一定的原則處理。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財產分割。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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