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婚前買房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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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婚前買房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

一、男人婚前買房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

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離婚不用分。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願。

一般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後,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屬於其婚前財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為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房屋方所有。男方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就屬於誰。假如結婚前男方買房,房子應屬與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公證。由此可知,做了公證的房子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辦離婚手續後房產如何更名?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機構公章或民政檔案機構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離婚不用分割,辦理離婚手續分割完房產後,給房產辦過户,要攜帶身份證,離婚證,房產證,房屋產權變更的登記申請表,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手續;若是通過法院判決的離婚,攜帶法院的判決書去辦手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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