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資產如何立遺囑?

來源:法律科普站 4.92K

一、夫妻間資產如何立遺囑?

夫妻間資產如何立遺囑?

1、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是指經過國家公證機關依法認可其真實性與合法性的書面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向公證機關辦理。與其它遺囑相比,最為嚴格,更能保障遺囑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因而效力最高。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2、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指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製作的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的真實意思表示,有本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他人代為書寫而製作的遺囑,又稱為代筆遺囑或口授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遺囑人不會書寫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

4、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指由遺囑人口頭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5、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指以錄音方式錄製下來的遺囑人的口述遺囑。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二、遺囑的具體格式是什麼?

1.首部。

(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遺囑”。

(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

2.正文。

(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

(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

(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

(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

(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

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

對於遺囑的具體條款應當根據遺囑人的個人意願來進行處理,但遺囑的有效性必須建立在其規定的內容和格式範圍內,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有異議的可以進行遺囑公證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