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如何擔責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的界定標準為:每百毫升血中液的酒精含量高於80(含)毫克。飲酒後駕車的處罰標準為罰款5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3個月,醉酒駕駛的處罰標準為行政拘留15天,罰款15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另外,根據最新的刑法修訂案,2010年5月1日之後,醉酒駕駛行為將涉嫌“危險駕駛罪”,會被處以拘役和罰金。
3、醉駕追究刑事責任,就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會按危險駕駛罪被判處刑罰去坐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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