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資質的註冊資本是多少?
一、勞務派遣公司資質的註冊資本是多少?
勞務派遣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勞務派遣許可證辦理條件為:
(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勞務派遣公司註冊條件可以總結為如下幾點: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二佰萬元。
3、股東共同制定勞務派遣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往往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只有一年甚至更短,這樣導致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協議到期後變成失業者,為了保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利益,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派遣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報酬的義務。
用工單位雖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但由於被派遣勞動者實際在用工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工單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單位同樣需對被派遣勞動者負有相應的義務。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除上述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由於勞務派遣公司是有非常工作崗位的公司,並且工作者主要是派遣勞動者所以在規定以及註冊資本上要求會比其他公司會高一些。必須要有200萬的註冊資本才能夠進行開辦公司。然後必須和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