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父母的房子再賣是否合法?
一、繼承父母的房子再賣是否合法?
繼承父母的房子再賣是合法的,因為繼承得到的財物實際上就已經獲得所有權,房屋的繼承或者是其他轉賣方面的都是屬於當事人自己的權益,完全是可以進行。
出售贈與得來的房,需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税,依據見《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税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此外還得繳納契税等費用。
法律依據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徵營業税手續的公告》
為切實減輕納税人負擔,現將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徵營業税手續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個人以離婚財產分割、贈與特定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符合《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條免徵營業税規定的,在辦理營業税免税手續時,無需提供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贈與合同公證書”。
房屋贈與四步走:
(1)審核:審查受贈人是否有購房資格;
(2)公證: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公證;(在一個户口本上“且能體現直系親屬關係”不用公證)
(3)交税:拿着公證書到地税局開免税證明(直系親屬間的贈與可免個人所得税和營業税)
(4)換新:交完税(契税3%、印花税0.05%)後到國土局換新房本;
費用:公證費為評估價的2%;工本費80元、貼花費5元;
二、辦理贈與需要什麼材料
(1)贈與人、受贈人雙方的身份證及原件複印件;
(2)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公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出生證明,體現直系親屬關係的户口本);
(3)贈予房屋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以及房屋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贈予聲明書;
(4)受贈人是外地户籍,需提供暫住證。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現在繼承房屋需要辦理的步驟是比較多的,首先這一個是需要進行一定的房屋價值的評估。房屋價值評估之後,以此確定具體的公證費用進行繼承公證完畢之後到房地產中心進行的申請登記,辦理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