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要辦理什麼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一、合同到期要辦理什麼手續?

合同到期要辦理什麼手續?

1、合同解除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因為合同目的已經達成或者合同當事人認為合同期間的合作並不是滿意等原因,選擇解除合同,使得合同終止。當然,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權利義務也隨之終止。

2、合同續訂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基於前期的合作交流,雙方協議選擇續訂合同。這種續訂較為常見的是在勞動合同之中,用人單位對於合同期間員工的表現較為滿意而選擇繼續簽訂勞動合同。此外在租賃合同,特別是在房屋租賃合同之中,合同續訂也比較常見。

二、勞動合同續簽的程序

1.發出續訂勞動合同意向書,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如果用人單位需要續訂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的一定期限內通知勞動者,徵求勞動者的意見。勞動合同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繼續延長勞動合同有效期的法律行為,即原有的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屆滿後仍然存續一段期限。在該期限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繼續享受和承擔原勞動合同存在時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續訂的要求和勞動合同訂立一樣,應該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應該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2.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出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書後,如果勞動者不願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就無法續訂;同樣,如果勞動者提出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就無法續訂。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勞動合同才能續訂。

3.簽訂續訂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續訂勞動合同協議書。

4.鑑證或者備案

經過鑑證或者備案的勞動合同續訂後,需要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鑑證或者備案的手續。

對於合同到期的情況,是屬於雙方已經根據合同中有關條款履行了有關義務的行為,是可以根據實際來再次協商處理的,但如果未續簽合同而繼續工作的,那麼是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待遇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