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住所地的法律百科

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嗎
可以。以下幾類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訴訟: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法律依據】...
民間借貸 - 原告住所地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可否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可以在債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為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
住所地如何確認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能確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註冊地或者登記地為住所地。《中華人民共...
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管轄?
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管轄?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
哪些民事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哪些民事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2、對下落不明...
可向甲方住所地仲裁委提起訴訟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通過在上面的介紹學習中,我們得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是可以對於訴訟管轄地來進行約定的。如果我們簽訂...
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規定是什麼?
一、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規定是什麼?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規定是如果涉及到不動產的繼承的話,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4條第3款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
居住證明(證明分居或住所地)
居住證明(證明分居或住所地){子問題開始}居住證明{子問題開始}某某某(身份證號)自年起居住在岳陽市區路家園號樓單元號,至今仍在此居住,特此證明!(蓋章)年月日...
被監護人住所地是户口所在地嗎?
被監護人是指我國社會中需要保護和監護的相關個人,這類人羣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國的相關監護人應保證這類人的人身安全不受破壞。那被監護人住所地是户口所在地麼,下面小編就這類問題為你進行解答。一、被監護...
由原告住所地管轄的民事訴訟案件有哪些?
我國的民事訴訟地域管轄的基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存在一些例外情況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由原告住所地管轄的民事訴訟案件有哪些?詳情請看下文本站小編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
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
民間借貸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訴嗎?
通常在借貸合同上就會約定好欠款不還以後的管轄法院,那在沒提前約定的情況下,民間借貸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訴嗎?實際上是可以的,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了在合同有關協議並不明確的情況下,原告和被告都有權利在自己的所在地起訴。...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的案件有哪些
按照《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原理,原告若要起訴一個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得到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訴,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行駛一審管轄權。但為了避免特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給原告行使訴權和法院審理案件...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
離婚訴訟被告住所地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
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指定監護人是指什麼?
一、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指定監護人是指什麼?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指定監護人是指根據人民法院或有權指定監護人的單位的指定履行監護職責的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條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
民間借貸原告住所地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
發生車禍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訴嗎
發生車禍當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起訴。根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制度,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與經...
可向甲方住所地仲裁委提起訴訟仲裁
仲裁結果多久可以提起訴訟對於勞動仲裁的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會依據事實與法律重新審理,影響的因素主要包括仲裁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適用法律錯誤。一般審理期限為簡易程序3個月以內,普通程序6個月以內。...
原告提供的被告住所地有誤的債務糾紛案件如何確定管轄
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
最高法明確:貨款糾紛 - 今後賣方可在其住所地起訴
最高法明確:貨款糾紛,今後賣方可在其住所地起訴最高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程新文的講話(2015年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三,關於合同履行地確定問題。司法解釋第三條規定,合同履行地約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怎麼辦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怎麼辦以經常居住地為準,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條,當事人的户籍遷出後尚未落户,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
不正當競爭 住所地 管轄
不正當競爭行為1、含義: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採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不正當競爭行為五花八門、形形色色、舉不勝舉。所以,各個國家的...
離婚訴訟 - 被告住所地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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