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遺囑執行人委託書 - 遺囑執行人是幹什麼的
在繼承關係中,遺囑是確定遺產歸屬以及分配標準的文書。很多人對於遺囑有些瞭解,但是對於什麼是遺囑執行人就不是很清楚了,那麼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解答什麼是遺囑執行人委託書?遺囑執行人又是幹什麼的?閲讀下文一起來了解。
一、什麼是遺囑執行人委託書
遺囑執行人委託書就是指被繼承人指定一個人作為遺囑執行人,在被繼承人去世以後分配遺產的文書。我國法律對於遺囑執行人委託書沒有特別的規定,因此遺囑執行人委託書的簽訂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則就可以了,寫明雙方的具體的信息、委託事項和權限等。
二、遺囑執行人是幹什麼的
我國《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時,應當按照遺囑人的意願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遺囑執行人如為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若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為遺囑執行人。遺囑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為多人時,則共同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為代表執行遺囑。
1、遺囑執行人的分類
(1)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
(2)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遺囑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喪失行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執行遺囑的,應由全體法定繼承人作為遺囑執行人。
(3)遺囑人未指定遺囑執行人,也沒有法定繼承人,或者雖有法定繼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遺囑時,遺囑應由遺囑生前所在單位或繼承開始地點的基層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等執行。
2、遺囑執行人的權利和義務
遺囑執行人可使遺囑人的遺囑依法得以完全實現,同時可以使遺產的分割得以順利進行,避免紛爭。除遺囑中另有特別規定外,遺囑執行人可執行下列事務:
(1)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
(2)清理遺產;
(3)管理遺產;
(4)訴訟代理;
(5)召集全體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公開遺囑內容;
(6)按照遺囑內容將遺產最終轉移給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7)排除各種執行遺囑的妨礙;
(8)請求繼承人賠償因執行遺囑受到的意外損害。
3、遺囑分配遺產的原則
遺囑繼承體現了意思自治原則。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時才能依遺囑繼承辦理:
(1)沒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效力高於法定繼承,低於遺贈扶養協議。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或雖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但遺產中遺贈扶養協議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進行繼承。
(2)被繼承人的遺囑合法有效。首先,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其次,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要件,因為只有合法的遺囑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3)遺囑繼承人沒有喪失、放棄繼承權,也未先於遺囑人死亡。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資格。喪失或放棄繼承權的遺囑,繼承人即不再具有繼承資格,不能再適用遺囑繼承;遺囑繼承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時,不適用遺囑繼承,也不發生代位繼承。
三.遺產的分配原則
1、遺囑優先於法律規定的原則;
2、法定繼承中實行優先順位繼承的原則;
3、同一順序繼承人原則上平均分配的原則;
4、照顧分配的原則;
5、鼓勵家庭成員及社會成員間的扶助的原則。
法律對於遺囑執行人委託書沒有做特別的規定,因此在簽訂遺囑執行人委託書時只需要寫明雙方的基本信息以及委託事項,如果還想要再上一份保險的話,可以將遺囑執行人委託書進行公證。如果您在遺產繼承方面遇到了難題,可以聯繫本站的在線律師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