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長時間不辦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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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開庭長時間不辦該怎麼辦
等法院開庭的傳票。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起訴條件的,必須受理。
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院的開庭需要一定的時間,這在有關的法律形式上已經確立,但是需要自己留意有關的法律細節,儘量在法律基礎上進行充分的操作,但是最為重要的還是需要自己學會有效的運用相關的法律。一旦在程序上出現錯誤,自己的問題解決就會比較麻煩。